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设施种植业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(试行) 》政策解读.pdf
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设施种植业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试行 政策解读为支持我省现代设施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省自然资源 农业农村 林业等部门联合印发 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设施种植业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该文件旨在精准解决设施种植业发展中的用地难题 为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以下是本次政策的核心要点解读 一 核心目标 明确设施种植业范围和用地规则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厘清范围 明确政策 简化流程 强化监管 通过明确界定不同设施用地性质和管理方式 既为合规的设施种植业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 又坚决守住 农地农用 的底线 防止耕地 非农化 二 四大亮点解读1 清晰界定用地性质 解决 地类不清 的困惑明确范围 文件详细列出了什么是设施种植业用地 包括生产设施 如各类种植大棚温室及催芽室 养菌室等育种育苗设施 附属设施 如农资农机具存放 水肥一体化首部及农业四情监测 农产品质量检测等监测检测设施 和配套设施 如烘干晾晒场 保鲜库等 分类管理 根据是否破坏耕作层 用地按不同地类管理 未破坏耕作层 包括使用透水可拆卸材料进行点线状铺装 宽度小于 2 米的通道等情形 种植蔬菜 食用菌 草本瓜果 以及在国土调查工作中可按耕地认定的中药材和浅根系作物的 按耕地管理 无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视同普通种植行为 破坏耕作层 对于破坏耕作层的生产设施用地 如工厂化种植 和附属 配套设施用地 按设施农用地管理 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建设餐饮 住宿 加工厂等非农设施 按建设用地管理 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 2 实行分类精准保障 破解 用地难 问题优先使用 鼓励优先使用未利用地 低效闲置用地以及存量设施农业用地 简化流程 对于在耕地上建设但未破坏耕作层的项目 如种植蔬菜 食用菌的棚室 或者直接利用有合法用地手续的设施农用地 建设用地 无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大大降低用地成本 缩短用地手续办理时限 严格保护 明确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建设 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作层的 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3 规范备案管理程序 实现 高效透明 服务规模控制 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项目总规模的 10 以内 最多不超过 30 亩 联合踏勘 乡镇政府牵头 县级自然资源 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现场勘查 涉及占用林地的 并请县级林业部门参加 提供选址指导 变被动审核为主动服务 联合审核 上图入库 各部门按职责并联审核 用地备案后及时 上图入库 实现信息化动态监管 确保信息透明 可查询 可追溯 4 强化执法监管导向 体现 宽严相济 原则 政策执法监管并非 一刀切 而是体现了精准化和人性化 防止误判 强调不得将合规的 未破坏耕作层的设施种植项目误判为违法占地 柔性执法 对符合条件但手续不全 或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 优先采取教育 警示等非强制措施 引导经营者主动纠正 严厉打击 对借设施农业之名搞 大棚房 等 非农化 建设的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坚决守住红线 三 政策意义此项政策的出台 为河南省设施种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清晰 可操作的用地指南 它 不仅有利于稳定农业经营者的投资预期 激发市场活力 更是落实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 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 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 将有效促进我省设施种植业迈上新台阶 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力量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设施种植业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试行